一、 |
規劃及辦理委外職業訓練相關業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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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公開招標方式,委託民間訓練機構(學校、職業工會、補習班等),於每年度不定期開辦各項符合目前人力市場需求之職業訓練課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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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 辦理就業安定基金委訓計劃、經費申請、核銷、控管及接受上級評鑑等業務: |
依據「地方政府辦理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事項經費補助要點」規定,接受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辦理職業訓練,除配合中央辦理特定訓練專案外,參照本作業規定辦理訓練計畫之評估、規劃、委訓、宣導、執行、輔導、統計及考核等相關事項。 | |
三、 |
辦理區域產業職訓需求調查等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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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高屏兩市縣產業趨勢現況調查,檢討職訓類別,配合產業脈動開發新職類,以符合經濟市場需求。 | |
四、 | 訓練學員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: |
符合就業保險法之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,或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所列(負擔家計者、中高齡者、身心障礙者、原住民、生活扶助戶、更生保護人、長期失業者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)之失業者,可請領相關生活津貼,以保障訓練期間基本生活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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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-733-0823分機201 ~ 2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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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-733-8976 |